济南中院:让旁听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
旁听案件可以像购买火车票一样“预约”
2014-04-23 10:09:03
     中国法院网讯 (袁粼 尹德常)  4月22日,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,向社会公布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办法(试行)》。以后,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直接到济南中院申请旁听庭审,也可以通过济南中院官方网站、法院民生热线进行旁听预约,就像购买火车票一样简便。

  为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,强化社会监督,提升司法公信,济南中院在庭审旁听的制度层面进行有益探索,推出《庭审旁听办法(试行》》,为公民设立了普及法律知识、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平台,从中显示出沉甸甸的民主含量和示范价值。

以前,公民旁听庭审,往往止步于“程序性”阶段,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情况也不尽如人意。公民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不高,除了传统观念的影响外,对法院庭审旁听规定的不知晓以及获得庭审旁听信息的渠道匮乏,影响了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。

  如今,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,社会认同感的增长,以及多种新媒体的普及,这为充分发挥庭审旁听的诸多功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。《庭审旁听办法(试行)》的出台,筑起了一条直通法院与民意的快车道,不仅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与监督权,让庭审过程更赋透明,也体现了对普通公民民主权利的尊重,丰富民主形式,开启民众意见表达的新渠道。
责任编辑:陈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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